| 沾益县认真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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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14 09:14 文章来源:内贸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已于2008年8月1日正式施行,7月30日,全国召开了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为认真贯彻新《条例》的实施,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在各地以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学习,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奥运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县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屠宰企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好新《条例》的宣传培训、定点屠宰企业的设置规划、现有屠宰企业的更新改造等具体工作。确保全县肉类市场健康、稳定、安全。
县政府领导安排布置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联合执法队在检查生猪屠宰企业
联合执法队在查看生猪屠宰检验等记录
联合执法队在农贸市场检查猪肉销售情况
工商部门在检测猪肉含水量
执法队抽查餐饮企业猪肉购买、使用情况
沾益县商务局作为全县生猪屠宰管理活动的行业主管部门,我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由县政府领导带队,联合工商、卫生、质监、畜牧等部门,于8月1日至3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城区的生猪定点屠宰场、重点农贸市场、餐馆、食堂等屠宰和消费生猪产品的区域,并且在执法检查中广泛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打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并且县商务局加大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力度,在实际工作中突出重点,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体系和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整治,不放过任何盲区和死角,促进我县的猪肉质量工作更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