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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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10 16:49 文章来源:办公室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各州市商务局、财政局,相关商、协会及企业:
现将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08]34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申报项目条件的相关商、协会及企业均可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项目申报表(下载网址:www.bofcom.gov.cn),并按《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分别报送同级商务和财政部门,由各州、市商务、财政部门共同初审签署意见后,务于10月20日前将材料联合上报省商务厅(一式四份)、省财政厅(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共同对各州市企业上报材料审核后,上报商务部、财政部审批。
联系部门 电话 传真
省商务厅外贸处 0871-3169867 3134829
省财政厅企业处 0871-3625140 3625140
附件:《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08]340号)
二OO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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