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玲副市长就我市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提出六条要求 |
|
| 2008-08-04 11:00 文章来源:办公室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7月30日上午,在全国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政府周玲副市长就贯彻好、宣传好、落实好新《条例》提出六条要求:一是加强对新《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学习。组织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生产企业、加工企业、餐饮单位进行宣传学习,宣传面达100%;二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对比新、旧《条例》内容,尤其是修改和补充的内容要全面学习领会;三是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的要求,制定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于年内组织实施;四是要针对发展规划,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相关的行业发展配套政策;五是市县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出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确保猪肉产品安全;六是由商务部门牵头,组织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